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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关于做好防控“非典”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关于做好防控“非典”工作的通知
(大质监发[2003]11号)


各区、市、县监督站、各专业站: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要求,使广大建设工作者身心健康,集中精力,投入到建设中,确保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要求各区、市、县监督站、专业监督站当前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把防控“非典”工作做为当前重大工作来抓,要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把防控“非典”工作排在首位,要把防控“非典”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通盘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督查,使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做好监督管理人员的防治“非典”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所有人员不准到外地出差,外地客人一律谢绝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登记制度并进行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三、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传达市有关“非典”防治工作的要求,认真检查防治“非典”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大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生活及卫生设施标准》,切实改善劳务人员生活及卫生条件,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工程项目管理及劳务人员深入进行科普卫生知识及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务人员的登记工作、消除恐惧心理,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市站已经成立了以张泽远站长为组长,曲平、侯仁选、初家军副站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防治“非典”领导小组,促使防治“非典”工作得到加强。各监督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六、各区、市、县监督站、各专业站要将防控“非典”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5月30日前上报市监督站,6月份每10天上报一次,遇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各监督站要从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提高对“非典”防治工作的认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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