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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忠县黄金镇卫星桥复建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忠县黄金镇卫星桥复建的批复
(渝府〔2007〕116号)
忠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黄金镇卫星桥及连接路纳入移民个案解决的请示》(忠县府文〔2007〕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你县先使用包干内的农村移民库周交通资金对黄金镇卫星桥进行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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