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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5.1.1 建立应急指挥调度计算机网络平台,整合、衔接现有监测、预警及储备管理等系统,形成精干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1.2 各处室结合应急工作需要,加强与省直和地方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相关重点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跟踪动态信息。
  5.2 应急技术与法律保障
  建立市发展改革委应急工作专家数据库,为各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支撑。
  5.3 应急资金与后勤支持保障
  5.3.1 将应急工作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应急措施研究,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教育培训、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应急调度系统建设等。
  5.3.2 应急响应期间所发生的储备、采购(进口)、征用、补偿和赔偿费用不足时,按实际需要额向财政部门申请特别应急专项经费。对企业在紧急情况下,为服从应急需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5.3.3 应急响应期间应确保所需物资供应,保证所发生的储备、采购(进口)、征用、补偿和赔偿等费用及时到位。特别紧急时,可行使紧急征用权。
  5.3.4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及时做好应急指挥相关后勤支持保障工作。

6 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

  6.1 应急结束
  6.1.1 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得到消除,事态得到平息,各方反映趋于平静,经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可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6.2 善后处置
  6.2.1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恢复和重建工作建议,并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6.2.2 认真做好总结备案。客观评价接警、反应、实施、指挥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
  6.2.3 做好事件调查。查明事件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件起因和性质,明确事件责任,提出防止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起草并向市政府提交事件调查报告。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1.1 本预案所称应急,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冲击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采取有效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措施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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