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有关背景资料,包括灾害或事态情况,预测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提交相关预案及对策建议等。根据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办公和通讯系统,实施24小时值班,建立工作联系网络。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物资的建议,指挥部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应急物资紧急供应,根据需要组织重要物资应急生产和集中采购(包括进口)。办理有关费用的预算、结算事宜。
4.2.3 专项工作组
根据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委内有关处室在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结合具体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按照快速、有序、准确、高效的要求,分别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专项任务落实工作。迅速编制储备物资或商品调用方案,落实品种、规格、数量和具体单位;迅速明确市场价格监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派出检查或执法队伍,依法果断处理价格违法事件;迅速分析突发事件对宏观经济以及重点产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提出财政、税收、价格、投资、贸易以及产业政策、运行调节等不同层面的调控措施建议;提出群众特别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应急生活保障政策建议。各有关处室必须及时把握和报告专项工作进度动态,保证全委应急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和应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
4.3 重点专项工作
4.3.1 新闻发布
按照《 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在办公室统一组织下,新闻宣传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并会同有关处室提出新闻发布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接受采访或发布信息。
4.3.2 物资供应保障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应急工作对特定物资的紧急要求,物资保障专项工作组负责重要物资紧急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供应。
4.3.3 市场价格监管
市场价格专项工作组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提出价格管理政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4.3.4 其他专项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领导小组)可以要求有关处室参加或组建专项工作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中的有关特定工作。
4.4 应急岗位实行自动代位制度
为避免应急响应期间指挥与控制的中断或延误,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按任命顺序自动代位履行职责;参与应急工作的有关处室按行政任命顺序自动代位履行应急工作职责。
5 应急工作保障
5.1 应急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