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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应急工作范围
  1.3.1 组织经济领域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阶段经济政策的制定;建立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及应急机制;建立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及应急机制;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调节,参与搞好煤电油运等生产保障要素及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和应急调度;监控粮食、棉花、食糖、药品和重要物资等应急储备资源;提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恢复阶段经济政策建议。
  1.3.2 参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和应急采购(进口),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应急调运等;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向省里提出动用省级储备建议并按省政府决定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保障粮、棉、食用油、糖和煤、电、油、重要原材料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1.3.3 参加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组织物资保障和国民经济动员,制定紧急状态或战时保障社会基本生活和经济运行秩序的对策。
  1.4 应急工作原则
  市发展改革委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贯彻集中决策、统一指挥,体制完备、运行有序,反应快速、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应急预案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工作基本原则、组织指挥机构体系、应急响应基本程序等基础性内容,形成对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地方或部门应急预案的综合性支撑。为满足特定工作需要,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制定单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支撑性程序文件,对特殊工作要求分别做出具体规定。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构成。主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预警、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机制。
  2.1.1 市发展改革委成立“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委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参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处置工作。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领导指挥全委开展各项应急工作。综合分析经济领域各类预测预警信息,正确判断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连锁反应,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报告市政府,并根据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范围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2.1.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各有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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