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中要明确提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把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把提高龙头企业的标准化生产水平作为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组织形式,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农业质量监测体系。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尽快制定我市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加强各级农业质检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切实按标准加强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的检测。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要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从源头对产品实行质量把关。要结合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网点,开展好上市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
(四)积极实施农产品名牌发展战略。要积极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的途径,大力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把培育、提升农产品品牌作为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对已经形成的农产品品牌,要规范生产、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并不断培育、开发一批新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宣传,提高知名度。要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作为树立我市农产品新形象,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环节来抓。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五)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快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抓好试点,稳步推进。市场准入要从产地抓起,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基础上,搞好对即将上市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要鼓励建设标准化的优质安全农产品专业市场、专卖店或者配送中心。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成立南昌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