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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三)读者服务专业:

  1全面主持或指导读者服务工作。

  2全面运用中外文各种工具书及各种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方法和计算机检索方法),从事各类高难度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

  3主持2项重大服务项目;或指导2名能胜任参考咨询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

  1主持缩微、音像、计算机及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较大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2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全国或地区图书资料部门的发展规划,对本专业技术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其他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人员,比照以上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二、任现职期间,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2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情报学学会优秀论文奖1次。

  (二)撰写并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二、三次文献1部(二十五万字以上)。

  (三)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五、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馆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馆员正常晋升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共2篇。

  2获省部级社会科学奖三等奖、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地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3独立编写本专业教材或主持编写二、三次文献(十五万字以上),使用效果好。

  第十三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副研究馆员正常晋升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共5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情报学学会优秀论文奖1次。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二、三次文献1部(二十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主持、承担的省级科研项目通过国家组织鉴定并达到国内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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