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2较熟悉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

  3熟悉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协助总审校。

  (三)读者服务专业:

  1全面主持或指导某项读者服务工作。

  2熟练运用中外文各种工具书及各种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方法和计算机检索方法),从事各类参考咨询或用户辅导工作。

  3主持1项重大服务项目;或指导1名能胜任参考咨询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

  1参与缩微、音像、计算机及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较大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2参与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主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技术人员进行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其他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人员,比照以上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二、任现职期间,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在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撰写并正式出版学术专著作或二、三次文献1部(十五万字以上)。

  (三)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第十一条 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任现职期间,须具有下列工作业绩之一:

  (一)文献信息开发专业:

  1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把握文献信息开发方向,开发有影响的专题文献信息。

  2准确分析判断文献信息价值及其优劣,独立进行信息加工整理。

  3主持并参与大型书目索引编制工作,撰写高质量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

  (二)文献采编专业:

  1主持制定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在确定文献类型结构、入藏品种及其比例、复本数量等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

  2熟悉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级以上专业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或主要参与组织、实施全国或地区性重大采编业务建设项目。

  3精通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担任总审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