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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庆政发〔2007〕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相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对九个县、区政府和50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含垂直管理的中、省直执法部门)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和评议。2006年11月24日-27日,省委省政府依法执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组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个行政执法部门和让胡路区政府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以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重新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权限,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档案制度,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启动奖励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新进展;重点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效率逐步提高;市场监管力度加大,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继续强化,行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但按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偏低。2006年末,全省开展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我市按35岁以下、45岁以下、46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分别按三分之一比例抽取了7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平均成绩仅62.13分,合格率为68.11%,有的部门合格率不足50%。全市共有226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被暂扣执法证件。
  二、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存在不积极、不规范现象。按照要求各部门应在每月五日前公开上个月的执法结果,但有的部门不按照公开要求将行政执法结果全部公开,只公开某一类或某一部分行政执法结果;有的部门更新不及时;有的部门甚至不更新。
  三、行政不作为和执法不规范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有的部门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的县、区政府对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及时解决,甚至市政府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限期处理也不积极执行;有的部门应当依职权查处的案件已经被国家挂牌督办;有的县运管站集体越界执法、乱执法,被市纪检和法制部门联合查处;还有的部门违法将罚款数额作为对执法人员考核的标准。执法程序违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没有受理(件)回执,单人执法,不依法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不告知、错误告知或不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不清,法律文书不送达或送达程序不规范,对违法行为只处罚不纠正,内部审核程序倒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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