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指标:
大力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帮助农村有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每年为县、区农村无房和极度危房残疾人兴建住房100户。
(二)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13号)精神,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工作列入扶贫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2.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康复扶贫贷款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并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实行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发挥安置就业、技能培训、辐射扶持、示范带动等功能,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家庭。
3.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脱贫致富的技能。
4.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创造帮扶主体多元化,帮助形式多样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化工作新格局。总结推广扎实有效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到人,通过到户到人的扶贫模式,拓展帮扶效果。
5.继续开展“助残行动”和“个、十、百、千”残疾人扶贫示范活动。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五、文化、体育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
(一)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
落实国家《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黑龙江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