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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强化社区精神病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和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积极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以幼儿园、特教学校、社区和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充分调动智残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做好特殊人群补碘宣传教育。
  7.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积极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巩固和完善现有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市、县(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8.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康复知识,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活动,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9.加强队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县(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医院康复科和残疾人康复中心,有计划地对康复管理人员、眼科、低视力、听力技术专业人员和语训教师、智力残疾、肢体康复业务骨干、精防和社区医生、基层康复员及亲属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适用康复技术和方法,适应康复工作需要。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水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
  (一)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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