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庆政发〔200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7年5月24日市政府八届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大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二日
大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
为推动大庆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
一、康复
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一)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国家和省康复工程,使全市548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8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240名,盲人定向行走55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50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22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1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8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486名,帮助642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40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加强社会福利、残疾人养护和特殊教育机构中残疾人的康复工作。
2.组织实施光明行动,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760例以上,推动“全市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验配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完善聋儿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市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继续实施“听力助残工程”,救助贫困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和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积极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和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