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农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取得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5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州、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农业推广部门工作,取得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助理级技术职务七年以上。
第十一条 申报农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出站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获硕士学位,取得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4获双学士学位,取得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中级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5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6大学专科毕业,在县(不含市、州、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农业推广部门工作,取得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农业中级技术职务七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农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2了解本专业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标准。
3了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4了解本专业科技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能承担完成生产技术试验示范任务指标,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技术有效应用于生产。
2了解省或所在市(州、地)、县、乡本专业生产发展状况。能应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参与完成新品种、新技术和重点实用技术推广并写出相关的技术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