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3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6项,并正式公布实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
3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十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五、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获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科研项目。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税务或财务部门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3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5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6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
7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8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地(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