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法规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5]47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为了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法规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05年]26号)精神,结合自治州法规宣传发行工作实际,现就2005年自治州法规宣传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规宣传发行工作
2005年法规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三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六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四五”普法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04、2005)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规规章汇编》(2003、2004)的宣传和征订发行,积极组织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
法律法规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管理国家事物、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物的基本准则,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习和运用法律,依法行政的根据。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是各级政府的一项职责,也是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加强法规宣传发行是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作用。自治州法规宣传发行工作,统一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各县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对这项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抓好具体落实,积极做好法律、法规的组织征订工作。同时,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加强法制建设、考核法制工作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书》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的一项指标来对待,对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采取方法灵活、形式多样、措施得力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宽宣传发行渠道,不断扩大宣传发行的覆盖面,为自治州政府法制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