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现将《伊犁州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
伊犁州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非税收入改革,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2]3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2003年各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新财综字[2003]1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伊犁州直财政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自治州非税收入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通过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执收执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推动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自治州非税收入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规范管理的原则。改革现行的非税收入由单位代收的收缴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逐步将各项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
(二)有利于加强监督的原则。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帐户体系,清理规范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增强非税收入收缴活动的透明度,使整个非税收入收缴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三)有利于加快财政资金流转的原则。简化操作程序,减少财政资金流转环节,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从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环节入手,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方法,用2年时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