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关于命名2006年度镇江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通知
(镇政发〔2007〕4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单位和居住区绿化的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经过对申报单位的考核,市政府决定命名镇江新区管委会等20个单位为镇江市园林式单位(附件1),命名丹阳市新世纪花园等10个居住区为镇江市园林式居住区(附件2)。
希望受命名的单位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绿化管理,不断提高绿化水平,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6年度镇江市园林式单位名单
镇江新区管委会
镇江新区国际会议中心
吕叔湘中学
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
丹阳市窦庄初级中学
丹阳市里庄中心小学
丹阳市折柳实级中学
丹阳市陵口中心小学
丹阳市大泊职业高级中学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丹阳市石城污水处理厂
丹阳市广播电视局
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
江苏长江大酒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