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镇政发〔2007〕4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镇江”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认真履行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广大见义勇为工作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
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韩小云等21名同志“镇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对在见义勇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上下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为构建和谐镇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镇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镇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韩小云 施勇升 管文燕 成秉松 郭 宏 赵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