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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州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适应改制企业的新型分配关系
  改制企业要改变传统的档案工资加奖金的工资分配制度。要积极探索实行以按劳分配和按资本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以效益为基础,富有激励作用,具有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能力的动态分配机制。
  根据改制企业具体情况,总体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扭亏增盈业绩挂钩,职工个人收入可与工作绩效、风险责任挂钩,可实行效益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成果贡献工资、计时计件工资等多种形式。做到企业工资水平根据经济效益状况能升能降,职工个人工资根据其劳动贡献大小能高能低、以效益为主的分配办法。
  企业在做好税前一次分配的同时,要做好企业的税后二次、三次分配,企业的投资分配,要按股本比例、投资比例分配,要高透明度的处理好分配关系。利润分配前首先确定国家的税收,然后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提取10%企业公积金,提取5%企业公益金,企业公积金只能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按投资比例同时增加各股东股份。企业公益金只能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改制企业要严格地按照《两法》、《两则》建立财务制度做好分配工作。
  要建立对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成员劳动报酬制衡机制。董事、监事的劳动报酬由股东会确定,经营层成员的劳动报酬由董事会确定。企业董事长(出资人代表)的报酬由出资人根据社有资本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制订经营者年薪工资,由股东会通过后实施。对收入分配的办法出台前,必须通过董事会、职工持股会讨论,并听取职代会及工会的意见。
  企业要处理好资本积累与工资分配的关系,掌握好按劳分配和按股分配的比例。考核的标准是社有资产、企业资产要保值增值,职工股份和收入要逐年增加。企业出现亏损,要按相应的出资比例减少股份。各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六、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改制过程中,必须要摸清家底、清产核资,必须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对社有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资产价值,避免社有资产流失。
  (二)在选择改制形式、职工安置、产权处置等问题上要有透明度,张榜公示,对补偿资金来源、标准的制定都要让职工了解清楚,增加改制企业的透明度,原则上实行“一企一改”、“一社一改”、“一企一制”。
  (三)为了使改制企业轻装上阵,同时又能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医疗费用,在改制时,要从企业占用的社有净资产中提留出一部分,委托改制企业专项管理,在供销社监控下有效使用,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合理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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