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快转换经营机制
(一)按照《
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改制企业要依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运作方法,明确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和经营机构的职权职责。形成各负其责、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领导体制和管理约束机制。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要切实发挥权力机构的作用,确保各股东依法行使委派或更换出资人代表、重大决策、财产受益等出资人权利,对股东投入企业的资产和委派的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协调好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董事会、监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社有资本控股企业其董事长候选人由供销社提名,并由其委派财务总监,各公司会计由控股方委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必须向供销社报备。董事会要代表股东利益,认真履行重大事宜决策、选聘经营者、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奖惩的职责,切实发挥对公司经营的战略性指导作用,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职能到位。经营者要自觉树立对董事会负责的观念,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大胆行使对经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权。
(二)建立健全决策责任机制
企业的决策必须遵循合法、系统、科学、民主、效益等基本原则,特别要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原则,要认真征询专家、专业人员意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必须听取职工意见,征得大多数职工的同意后方可定案实施,避免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有效控制决策风险。建立强有力的决策咨询和信息支持系统,提高信息的搜集、处理能力,注意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强化决策前的论证、评估、策划职能。要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层次的权限,防止出现越权越位和无人负责、扯皮推诿的现象,确保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的不断提高。
股东会要在关系企业经营方向的重大决策上切实发挥积极作用,确保企业发展不偏离正确方向。凡涉及大的资产处置、分配方法、扩大资本、投资决策,都要通过股东大会。
董事会要健全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议事机制,促使各位董事认真行使决策,董事会要按投资比例权数行使表决权。
经营班子要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积极用好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有效实施,要建立和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决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