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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州科技局《伊犁州素质工程(二期)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保证措施
  --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必须把“素质工程”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州科教兴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采取“五定”,即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地点、定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成立项目组,具体实施并实行目标责任制。
  组 长:郑以俭(州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宋继舜(州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努尔太(州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李连生(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艾力哈孜(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 维(州经贸委副主任)
      苗永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阿衣木(州妇联副主任)
      阿不都热依木(州团委副书记)
      艾克木哈孜(州科技局兴州办副主任)
      谢力扎提(州科协普及部部长)
      冯国庆(霍城县科技局局长)
      江志荣(尼勒克县科技局局长)
  --保证经费投入。实施项目所需经费,除自治区下拨的补助经费外,州、县市财政要有专项拨款。第三阶段“素质工程”实施期限较长,涉及面较广,因此,自治州及直属各县市除安排每年的“科技之冬”活动经费外,科技三项经费中要安排一定的项目经费,自治州每年不少于4万元,直属各县市按实有人口每年每人不少于0.2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素质工程"项目,确保“素质工程”的顺利实施。
  --多方配合。“素质工程”是科普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各单位、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性活动,需要各单位、各县市、各乡(镇)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把“素质工程”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争创州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先进行业活动结合起来,与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员电教科技工程”、“青年科技示范园”活动、“计划生育三结合”、“三学三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企业的各项政策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督促检查。为保证全面完成“素质工程”各项任务,必须坚持每年按年度计划实施及分级落实、分级检查、分级负责的办法,即乡一级负责督促检查村,县一级督促检查乡(镇),自治州负责督促检查县市及州各行业实施“素质工程”情况,切实做到监督检查经常化,确保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较全面的评比检查。在此基础上评出每年的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科技之冬”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定期进行实施“素质工程”经验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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