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强势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创新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法,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龙头企业、乡镇工业集聚区建设为农业吸引“三资”的有效载体,精心包装招商项目,采取传统招商形式与现代招商形式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专业化。抓细抓实招商的后续服务和项目督查,完善全市农业利用“三资”动态督查网络。积极发挥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作用,拉动“三资”向农业开发项目落户,放大农业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形成农业多元投入机制。在政策、审批、信息、融资、人才和创业载体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构建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农业招商引资的环境。大力推行一站式代理服务,对一些通过嫁接、购并引进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认真帮助他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纠纷,兑现承诺的优惠政策和条件,鼓励“以商引商”、“以外引外”,促进农业招商引资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加大农村各项建设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已出台的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贯彻执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与完善多元化的“三农”投入新机制。
  1、扶持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扶持市区“菜篮子”工程、农业“三品三创”工程、市级龙头企业、乡镇工业集中区、市级农业产业园区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每年安排100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的发展。贯彻落实“四全”60条政策,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市、县科技三项经费30%以上用于农业科技。
  2、扶持镇村建设。“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规划设计经费补助,安排一定数量的周转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村镇建设和村庄整理,并优先安排市、县级示范村。县(市、区)财政从土地有偿收益中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进入城镇建房、购房农民从农村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鼓励城郊结合部按规划建设多层集中式公寓住宅,在三年内免收建设规费。实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政策,并优先安排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全面小康先行村。加大财政性投入,支持实施“三清”工程(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争取十一五期末80%的村达到“三清”目标。
  3、扶持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乡村公路改造的国债项目和省补资金。“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并从“五小”收费中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和危桥险涵的补助;从农业重点开发资金中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河道疏浚、节水灌溉、排涝设施和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各类排灌泵站的改建;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财政资金对“改水改厕”进行以奖代补;对新增公益林市财政每亩补助8元,加快生态林建设。对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解决的实际问题,加强统一规划,引入市场机制,创新以政府支持、社会资助、农民兴办的多元投入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