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着力夯实基础。建立预警制度,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并认真实施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奖励举报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
七、认真贯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努力防止安全事故。
20.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面向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等单位、大力开展《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配套行政规章的宣贯、培训活动。从源头抓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综合优势,帮助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产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
21.积极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改革。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并向国标标准(ISO/IEC导则25)规定的检测实验室要求过渡,与国际接轨。根据WTO的原则,引导和帮助技术机构不断拓展(宽)检验检测业务市场,乃至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市场,逐步使技术机构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使在用设备定检率逐步达到100%。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要督促设备所有单位进行认真整改,直至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或报废更新。
22.努力遏制特种设备事故,事故调查结案率100%。对辖区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调查、登记、建档,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或监控方案,逐步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并建立本地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节日及日常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3.继续全面推进气瓶普查整治和工业管道普查工作。通过气瓶充装单位行政许可,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规模小、无足够数量自有产权气瓶的充装单位,按期完成气瓶普查整治和工业管道普查验收。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以打击非法制造、销售、使用土锅炉,违规改装、使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和充装、经销在用液化石油气瓶为重点,加大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要把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结合起来。
八、以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进质监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