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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2007年河南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挂牌整治的涉油厂点。南阳市的4个涉油厂点为此次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涉油厂点。

  (四)挂牌整治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郑州、开封、安阳、新乡、濮阳、南阳等6个省辖市的46处危害严重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作为部际联席会议和省联席会议挂牌整治的违章占压物。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5月)。各地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本地重点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2007年6月至10月底)。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案件线索,落实整治、办案责任单位,关停取缔一批非法涉油厂点,清除一批管道占压物,破获一批重大涉油案件,依法惩处涉油犯罪分子,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各地对本地专项行动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省联席会议将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其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打击破案,缉捕逃犯。

  1.对现行涉油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堵控,严格执行接处警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快侦快破。

  2.对群众举报的涉油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查办责任,迅速组织查证。对查证属实的,要依法打击查处。

  3.对近年来尚未破获的重大涉油案件要认真梳理,特别是濮阳市公安局要加大对2006年专项行动中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范县“2005.7.24”涉油案件的督办力度,组织精兵强将,限期破获。

  4.对涉及“黑后台”、“保护伞”的重大涉油案件,要实行异地调警、异地管辖,一查到底。

  5.对在逃的涉油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协作,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6.对破获的涉油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涉油违法犯罪线索,逐案倒查涉案油品来源和去向。

  7.对破获的重大涉油案件,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严惩一批涉油犯罪分子。

  8.开封、濮阳市和中原油田要积极配合由省联席会议牵头在鲁豫两省组织开展的联合会战,重点整治省际交界地区打孔盗油、盗运原油、流窜作案等突出问题。安阳、新乡、南阳、驻马店等省辖市也要针对本地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动向,适时组织有关县(市、区)开展区域联合会战。

  (二)重点治乱,加强监管。

  1.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各省辖市联席会议负责人要靠前督战指导,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涉油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屡次治理屡次反复的被动局面。届时,省联席会议将派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导。

  2.对土炼油炉、非法收购原油站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彻底拆除相关设备,强制恢复原地貌,没收非法所得,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对超范围经营的石油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规范其经营行为;对越权违规批建的石油企业,要依法查处,并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加强对运油车辆的路查路检,严查运油手续和所运油品,对非法贩运油品的,要一律查扣车辆、没收油品、追查油源和流向,并铲除非法收油窝点,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已有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协商沟通,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清除,坚决杜绝前面清理、后面又恶意占压管道问题。石油企业要将已建管道设施的有关资料和新建、改(扩)建管道设施规划或计划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5.对油区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收购油田物资器材的收购站点。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对打孔盗油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充分挖掘信息资源,严密防范、精确打击涉油犯罪活动。

  2.对已抓获的、在逃的以及被打击处理过的打孔盗油分子要逐一摸排,建立打孔盗油犯罪分子“黑名单”制度。对油头惯盗、打孔栽阀专业人员要逐一落实有关措施,加强管控,密切掌握其现实情况和动向,防止流窜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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