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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3、负责监督检查部门编制预算试点工作;贯彻《自治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使今年的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和扩大;协调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工作。
  4、负责政府机关作风评议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廉洁勤政。
  5、协助有关领导监督检查国债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负责检查、纠正违规发放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不正之风。
  7、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招生、征兵、职称考试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8、负责抓好清理行政性报刊杂志乱摊派等不正之风工作。
  9、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政府办公厅 州计委(物价局) 州统计局 州公安局(边防局、消防局) 州司法局 州烟草局  州体改办 州政府经济研究中心  州政府法制办 州信访局  州监察局 州财政局 州国税局 州地税局 州人事局 州编办 州外办 州审计局
  协办领导:安平 何依扎特  周庆祝 赵永龙 衡印旭 李彦民 奴尔泰 李忠 王步江 向华林 马世荣 潘世雄 杨玉文 莫合甫尔 杨建新 王景峰 朱玛汗 孟传荣 叶尔肯拜 阿曼
  自治州副州长甘藏春
  责任范围:对全州外经贸、国土资源、口岸管理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情况。
  4、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对外经济贸易局 州国土资源局 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伊宁海关 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协办领导: 周庆祝 王凤萱 赛尔江 梁新渊 库拉提 赛铁尔汗
  自治州副州长赛吾尔丁·吾买尔
  责任范围:对全州流通、旅游、民族、宗教、工商行政管理和开发区建设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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