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进农资经营企业诚信建设。积极引导农资行业自律,依法推介一批质量、信誉可靠的农资企业和产品,方便农民群众选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五、建立和完善市场助农机制,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村市场食品消费安全。以乡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更会(庙会)、批发企业和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粮食、棉花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粮食、棉花市场秩序。认真落实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鼓励和扶持多元化粮食收购主体,严肃查处无照收购粮食和违法经营粮食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严把棉花加工、蚕茧收购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棉花、蚕茧流通秩序,保护棉农和蚕农利益。
(三)严厉打击各种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严厉查处成品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企业名称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非法拼装农用车的行为,以虚假宣传手段诱骗农民消费、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农村医疗活动和农资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等,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六、建立和完善维权保农机制,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扩大12315进农村的覆盖面,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依法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切实防止传销向农村蔓延。要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严厉打击诱骗农民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取缔黑职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查处农村黑网吧,整治农村学校周边环境,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文化市场。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关文化企业在农村举办书展、设立图书超市等,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七、建立和完善政策爱农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市场,积极支持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简化登记程序,鼓励和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
(二)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有机结合;鼓励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健康养殖业。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促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