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市盐务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盐务方面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35、市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烟草买卖方面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36、南京海事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长江南京段海事方面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五、工作安排
全市开展122社会求助服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五个区县参照相关要求同步实施。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下旬)。
1、成立南京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会求助服务体系架构和社会求助服务工作成员单位。
2、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社会求助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下设的122服务台、综合室、督察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南京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规范》、《南京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3、制定社会服务求助工作联系表、检查表、受理登记表、回访登记表、投诉登记表以及工作简报模板。
4、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人,迅速开展筹备工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营造氛围,为启动122服务台建设做好准备。
(二)第二阶段:准备启动阶段(7月下旬至9月中旬)。
1、市公安局对现有的公安110综合接处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扩容,以适应122社会求助工作的需要;通过政务信息网与各成员单位的受理中心实现对接;在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分离增设122服务台。
2、各成员单位设立受理中心,完善相关硬件设备,并明确人员参加122社会求助工作,确保社会求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南京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规范》和《南京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制定、细化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上按照“九个一”的要求,全面完成正式运行的准备,即一块牌子(南京市人民政府122社会求助服务台××局或××单位受理中心)、一名专门负责人、一套工作班子、一支专业队伍、一个受理平台、一套处置流程、一套工作制度、一套工作预案、一本工作台账。
3、召开市政府社会求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会议,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运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做好正式开通前的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开通仪式、舆论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