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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调整原则。

  规模效益原则。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是日产45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同步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日产8000吨以上的生产线。

  资源保障原则。建设大型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靠的石灰石资源保障。矿山建设必须规范设计,合理开采,禁止采用对资源具有破坏性的民采民运方式。

  扶优扶强原则。鼓励重点企业和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兼并、参股等方式跨区域、集团化发展。扶持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约和规模化经营,提高水泥工业集中度。

  合理布局原则。水泥熟料基地规划布点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区域平衡和资源、市场等条件,坚持省内市场与省外市场并举,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和企业盲目建设各类水泥项目。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源地范围内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得建设水泥项目。

  四、结构调整重点及区域规划布局

  (一)优化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布局。对新型干法水泥产能比重低于2006年全省平均水平的省辖市,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实行上大压小挂钩,合理布局建设新的项目。支持资源丰富的地区以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集中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在沿边地区以占领周边市场为目标适当布点,扩大河南水泥覆盖区域。没有资源支撑的地区不布局建设水泥熟料项目,重点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对已核准和新型干法水泥产能超过2006年产量,区域市场基本饱和,且在形成新型干法水泥能力后没有等量关闭立窑水泥生产线的地区暂不布局新建水泥生产线。

  (二)合理布局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区位条件,在贴近消费市场的地方建设年粉磨能力不小于100万吨的大型粉磨站。允许普通立窑水泥企业在拆除熟料生产设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现有磨机等设施的作用,通过新增水泥包装、堆料场及环保除尘等设施,改建形成年产水泥60万吨以上的粉磨站。支持改建粉磨站与熟料生产企业通过参股或签订长期合同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粉磨站的生产运行。

  (三)促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发电、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采用辊压机联合粉磨、废气管道增湿等先进设备工艺改造提高我省水泥企业的技术和装备水平。到2010年,全行业吨熟料标准煤耗要由110公斤下降到100公斤,综合电耗由100千瓦时下降到88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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