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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南京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民政局:依法登记各类民间组织,加强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对民间组织提出反洗钱方面的监管要求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及时将发现的涉嫌洗钱活动的线索通报给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国税局、地税局:参与研究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涉嫌洗钱活动的线索通报给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登记各类企业,加强分类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信息沟通共享体系;及时将发现的涉嫌洗钱活动的线索通报给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广电局:积极参与对《反洗钱法》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为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四、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掌握全市各部门反洗钱工作情况,加强对洗钱活动手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落实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筹备联席会议的召开,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

  组织做好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牵头单位提议或全体联络员会议表决同意后组织召开。每次全体会议后,应就会议主要内容形成文字纪要,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反洗钱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本系统反洗钱业务培训,以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素质。整合培训资源,开展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培训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五、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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