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民政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2002年,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认真做好民政工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灾后重建、优抚安置、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民政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州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促进我州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02年度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为发展我州民政事业做出新的成绩。
自治州人民政府号召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族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自治区第十五次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开创我州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自治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附:自治州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
自治州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 民政工作先进县市(5个单位)
1、奎屯市
2、伊宁市
3、特克斯县
4、巩留县
5、尼勒克县
二、民政工作先进乡镇、先进集体
伊宁县萨木于孜乡
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坎乡
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
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
伊宁市托呼拉克乡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