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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7〕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定于今年8月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系统性和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后勤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调查工作由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共同组织,由各级调查队、城调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和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支持调查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家庭的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确保调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街道、社区(居委会)配合调查部门搞好抽选调查户的工作,并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上户访问、登记调查问卷。各基层派出所及社区应无偿提供调查所需相关资料。被抽中的调查户应积极配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被调查职工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为职工提供时间等方面的方便,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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