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13、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本地农业专家和企业人才的作用,认真做好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开展农村能源、环保、建设、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全省包括国家和省市县在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国家第五批和省第二批示范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紧密结合“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指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从加工和销售环节促进农业标准化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工作。
14、强化标准化长效动态管理,扩大标准化工作领域。指导和帮助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加大对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各级各类标准在企业的贯彻实施。开展监督互查,切实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做好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的评审确认工作。有重点地组织和指导商贸、餐饮、旅游、美容美发和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我省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
15、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省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对我省出口产品执行或部分执行进口国(实物)标准的,试行采标确认。积极支持和引导我省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参加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区域组织举办的活动,积极支持和推动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增强“湖北省WTO/TBT通报咨询与预警服务平台”服务功能。
16、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有关要求的企业申报专用标志,对获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依法加强保护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专用标志的侵权行为。
六、大力推动计量工程,夯实计量技术支撑平台
17、深入实施计量节能工程。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开曝光、严肃查处能源计量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推广节能降耗先进经验,配合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计量培训、测试,督促合理配备、按期检定或校准能源计量器具。指导和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18、深入实施计量放心工程。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开展大型衡器的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加强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对社会公正计量站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商业服务业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计量秩序。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工作,全面推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三农”计量工作,组织粮食市场、棉花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及农民消费市场的计量监督检查。
19、深入开展计量安全工程。加强汽车安检线和汽车维修业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的机动车测速仪和呼出气体酒精探测器的强制检定。加强涉及煤矿安全的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以及对瓦斯计、粉尘测量仪的型式评价工作。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加强食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加强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加强特种设备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20、深入实施计量服务工程。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计量认证监管和服务机制,规范认证评审行为,大力推动计量认证政务公开。宣贯《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做好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的换版工作。继续组织对建工、疾控、水质、空气质量等获证机构的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比对等活动。加大对获证机构计量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稳步推进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制度,做好与计量检定员考核制度的衔接工作。积极拓展计量校准工作。
七、加强认证认可监管,提高认证认可工作有效性和权威性
21、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管理认证体系运行有效性。对78家通过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跟踪监管,促进其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开展通过认证后的3C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监管。深入开展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
22、履行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监管职能,为规范认证市场服务。继续开展对在鄂认证机构的分支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广泛走访及调查研究活动。建立对认证活动的从业机构信息沟通及活动情况报告制度。推进认证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认证咨询机构行政审批程序,建立湖北省认证咨询机构电子档案。
23、加强实验室监管。继续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管理,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配合新《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实施,组织授权和验收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各地资质认定监管人员,学习贯彻新实验室评审管理办法。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行为。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的换证工作。
八、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维护生产和生活安全
24、努力使动态监管跃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协管员整体联动的“大网络、全覆盖、无缝隙”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在信息化网络建设方面,实现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工作的及时对接,实现省局与市州局数据联动与共享;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数据库建设;试行开展车载气瓶、危化品气瓶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和承压罐车电子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压力管道、车用气瓶、承压罐车充装站和水利、铁路行业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对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与安管局、环保局、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等联合开展气瓶、压力管道、承压罐车、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与教育厅、安管局等联合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教育活动。
25、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探索行政许可后的退出机制。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工作,重点落实企业责任。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和检验工作绩效评价试点,探索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完善各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加强各级预案的演练。巩固“三分离”许可改革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三图一网”,重点强化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探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退出机制。巩固“四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体制。加大特种设备现场监察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使用环节现场监察。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特检进社区”等社会化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