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质监发[2007]2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07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 2007年全省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 2007年全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3. 2007年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4. 2007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
5. 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07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紧紧围绕中部崛起战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抓重点,攻难点,扩大结合点,努力开创全省质监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湖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总体部署,2007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一、扎实推进质量振兴战略,着力提高整体质量水平
1、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制订我省“十一五”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培植规划,制订和落实名牌扶持和奖励措施。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中国名牌企业制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的赶超目标和措施。加大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补充完善湖北名牌评价目录,进一步改进湖北名牌评价工作程序,建立名牌评价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评价的权威性。建立名牌企业数据库,加强数据宏观分析和研究。
2、继续深化质量兴市工作,大力推进“质量兴企”活动。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组织质量兴市工作考核,力争2007年底达到70个县市开展质量兴市,推动荆州、黄石等地级市开展质量兴市。调整充实质量管理联系点企业,全面推进“质量兴企”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加快质量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做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做好设备监理工作。
3、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有关业务管理软件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业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改革和完善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把地区质量竞争力指数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做好质量指标统计工作,提高数据上报及时率和准确率。
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4、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选择不同监管模式和地区,开展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印发区域监管巡查指南,开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软件,完成人员培训及硬件的配备工作;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电子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出台《湖北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
5、进一步推进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发证标准、严格各岗位人员职责,严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加强发证现场审查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专业、专职的审核员队伍。开展获证企业的年审工作。
6、加大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有重点地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发证后的监督抽查力度,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中引进考评机制。对白酒、茶叶等量大、面广,老百姓普遍关心和需求量大的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强化获证后强制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面达到96%。开展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监控体系。
三、狠抓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提升企业创业能力和产品质量
7、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实施重点产品目录管理、专项连续跟踪抽查机制,改变统定统抽的方式,确定2007-2009年全省重点监控产品目录,制定具体监控计划和周期。推进各地定期监督抽查计划的有效实施,建立督导情况信息通报制度,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督抽查工作,实现全省监督抽查工作的四统一,建立基础信息动态平台,全省共享抽查工作信息。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权威发布制度,实现对企业产品质量信息的动态更新。省级专项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继续推行抽样与检验分离的工作制度。
8、全面推进重点工业产品的许可准入工作,稳步抓好首批4类工业产品的省级发证工作。委托市州局开展省级发证产品的受理和审查工作。推行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审批制度。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市州县局负责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实行年审工作信息上报和抽查制度。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
9、搞好检验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加强承担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安全等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工作授权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启动我省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和授权考核工作。
10、深入推进国家产品免检工作。继续坚持“扶优扶强、宁缺毋滥、保持权威性和含金量、简化手续、不向企业收费”等5项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免检产品的各项工作。
四、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1、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遏制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落实对名优企业的扶优扶强政策。进一步完善打假治劣联动协调机制,推行省市州县局联合办案和稽查、业务监管、技术机构协同配合机制,积极推进与公安、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协作,严惩制假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信息管理工作,发挥全省12365质量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12、突出重点,着力实施专项整治。进一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 把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作为首要和长期任务。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深化化肥、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建材专项整治。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机动车用玻璃、刹车片等十类产品为重点,加强汽车消费产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开展絮棉制品专项整治,加强对“黑心棉”重点区域、场所的监控和整治,深入开展“两小一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