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豫政办〔2007〕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已由省环保局审核、汇总完毕,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各省辖市、县级市政府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载体,狠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天数的平均达标率为85.9%,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有信阳、新乡、鹤壁、周口、驻马店、商丘和漯河市,其余省辖市达到三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天数达标率比2005年增加3.3个百分点,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由4个增加到7个。鹤壁、漯河、信阳、周口和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由三级变为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濮阳和南阳市由二级变为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省辖市市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平均为89.12%。郑州、许昌、三门峡、新乡、焦作、济源、鹤壁、南阳、商丘、信阳和周口市达标率为100%;漯河、开封和安阳市达标率超过90%;濮阳、驻马店、洛阳和平顶山市不足90%,其中平顶山市仅16.70%,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2005年相比,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濮阳和周口市水质明显改善,达标率分别比2005年提高43个百分点和11.7个百分点;其他省辖市与2005年相比基本持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5.47%,比2005年提高4.37个百分点;三门峡、濮阳、南阳市处置率低于90%。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平均为99.2%;郑州、南阳和洛阳市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并投入运行。省辖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68.41%,比2005年提高15.9个百分点。其中,濮阳、驻马店、许昌和漯河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62.53%。开封、鹤壁、三门峡、周口、驻马店和信阳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尚未建成投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省辖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7.89%。其中,商丘、开封和南阳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低于35%。
二、城考结果
(一)省辖市得分排名
1.郑州市(86.78) 2.漯河市(85.47) 3.许昌市(8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