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广播影视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各级电力监管部门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电力系统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单位内部保卫保护措施,责任到人。
各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务于7月20日前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备案;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主动为当地“三电”专项斗争提供人力、物力和必需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斗争期间,各省辖市和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发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发电集团公司,中国网通河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河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南分公司、中国铁通河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南分公司、中国卫通河南分公司、河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公司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2007年12月25日前将“三电”专项斗争总结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案件、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联系电话:0371-65881300、65882300、65882674(传真),公安专线84121300、84122300、84122674(传真)。
附件:1.国家、省挂牌督办案件
2.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
附件1
国家、省挂牌督办案件
一、国家挂牌督办案件
2006年10月29日,开封县网通公司电缆被盗,网通公司护线人员孟宪财赶到阻止时,被犯罪嫌疑人用猎枪打伤。
二、省挂牌督办案件
(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
1.2007年4月30日,开封市尉氏县大桥乡通院村恒盛棉花厂的变电器铜芯被盗,价值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