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州公安局、建设局《2003年自治州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和《2003年伊宁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2、强化民警的职业道德教育。不发生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不发生耍特权、故意刁难、辱骂欺压群众等违纪事件。
  3、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6月10日---31日)。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组织机构;2、制定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方案;3、申报组建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建制,办理营房建设设备等手续;4、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9月)。切实抓好中队营房建设,配备装备设施,培训民警,完善各项勤务制度;加快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治理病害路面,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治理违章挖掘道路,侵占路面,清除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障碍;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0月)。1、10月1日---10日为我州组织自验,并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2、10月11日至30日接受自治区组织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领导,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霍城县交警大队、伊宁县交警大队、新源县交警大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支队方案和《2003年自治区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指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动员全社会共同创建“平安大道”。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依法行政。要采取多警种协同作战,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领导责任制,逐级层层分解创建目标。对公路巡逻民警及沿线相关警种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督察指导,抓住本地突出问题和难点,打好歼灭战。
  (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要把建立良好、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范畴,做好“平安大道”的宣传工作。调动新闻单位的积极性,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动员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创建活动实施,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做到报上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