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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州公安局、建设局《2003年自治州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和《2003年伊宁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州公安局、建设局《2003年自治州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和《2003年伊宁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州公安局、建设局《2003年自治州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和《2003年伊宁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2003年自治州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国道安全畅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按照《2003年自治区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在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认真按照“平安大道”的标准,集中力量,治理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道路交通、治安环境问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创建任务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00年创建国道312线果子沟松树头---霍尔果斯路段的创建工作。今年我州重点在国道218线清水河---那拉提路段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力争把我州的国道省道逐步建成“平安大道”。
  三、总体目标
  在2003年9月30日前,218国道清水河---那拉提路段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经按照《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312国道果子沟松树头---霍尔果斯路段要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
  (一)交通安全畅通
  1、根据交通管理需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公路由交通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由城建部门负责)。标志、标线清晰、齐全、合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明显的预防、警告标志。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强超强会、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章行为,基本杜绝严重超载(客车超载人数为核定载人数的20%以上,货车超载为核定载质量的30%以上)、非法改装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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