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发展新型营销方式。协调推进中油新疆伊犁销售公司、中石化新疆新星分公司在我州(州直)辖区内建立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中心。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购销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加油站经营状况的档案,逐步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
5、积极组织协调。5月底以前完成州直属县市各加油站程控加油机和加油机程控装置的安装工作。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是自治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加油站经营政策、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的范围和目标,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整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治州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经贸委牵头,自治州成品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根据国办发[2002]18号和新政办[2001]176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办法,健全相应机构,保证工作经费,加强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要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得力、应付走过场的县市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地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州经贸委负责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加油站办证程序的监管,重点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州工商局负责查处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网点、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严厉查处经销劣质成品油的行为;州消防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州建设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检查加油站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工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加油机整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检定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计量作弊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土炼油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州国、地税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打击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制装置;州环保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查处加油站销售含铅油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建站前的环评工作。中油、石化企业负责制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销售成品油信息网络、成品油连锁经营体系和配送中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