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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允许持有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进入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函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允许持有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进入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函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根据省编委《关于室内装饰行业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职能调整的通知》(黑编[2007]31号),我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职能由原隶属省经济委员会,改为隶属省建设厅。由于室内装饰管理职能发生变化,各项工作需逐步理顺和调整。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全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对原省经委颁发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装饰装修企业,允许进入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承揽工程和参加招标投标等经营活动,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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