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林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成 员:蔺建东 州工商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杨亦东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尤东 州农业局副局长
阿扎提 州畜牧局副局长
王建华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依玛希 州经贸委副主任
文国强 兵团四师发改委副主任
陈舒方 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 康 州公安局副局长
各县市政府、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督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要按照“自治州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工作,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三、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密切协作
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执法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卫生状况的评价和审核;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限期整改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取缔;对餐饮业,特别是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餐饮业、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严格监督检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聘用无健康合格证者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依法查处。及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通报工商、质检等部门。
(二)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及其产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抽检,公布检测结果;对农民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合理用药意识和科学用药水平;按无公害生产要求,联合质检部门制定适合我州实际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指导农民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