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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28.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助学工作。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助学力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落实好帮困资金。在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学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建立健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体系,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施全覆盖和普惠,重点资助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的学生;制定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政策,按在校生5%的比例,评选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九、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29.加强社区学院建设。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学院建设的意见》,完成《上海市社区学院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加强本市社区学院建设。开展学分互认制的研究和试点,制定学分互认方案。

  30.健全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在对终身教育网络建设调研基础上,制订上海社区教育卫星网工作方案及其应用软件构架方案和上海终身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方案,调整接受点布局,丰富学习资源,使“上海终身教育网”成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网络平台。

  31.继续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制定《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完成第一批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评估验收,开展对第二批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立项评估,召开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现场推进会。完成本市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奖励办法的制定工作,并启动试点工作。

  32.进一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完成“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培训5万名郊区劳动力。举办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组织论坛。召开上海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

  33.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定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审批和管理办法以及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制度。

  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34.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幼儿园教师培训,艺术、科技类教师培训和农村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完善班主任和新教师的培训计划,开展对班主任和新教师的培训。研究并制定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标准,总结推广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的经验,研究区域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创新计划,发挥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的辐射作用。研究并制定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标准与管理办法、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审查办法和学分互认、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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