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认真做好学校卫生艺术科普工作。按照《
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的自查和检查;对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卫生知识专项教育。开展第三轮青少年学生民族文化系列培训活动,举办上海市学生音乐节,做好首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本市筹备工作,评选“十一五”期间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启动本市青少年科学素养评价测定的试点工作。举办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教育中小学校长论坛。制定本市贯彻《学生军事训练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生军训工作。
25.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上海市社会语言文字使用监测中心,明确市、区县监测网络的职责,定期发布监测公告。推进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制定《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完成汉字应用培训教材的编制工作。举办“我爱祖国语言美”普通话系列比赛和第九届沪港澳台青少年朗诵比赛。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完成对各区县政府和语委贯彻《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情况的专项督导。做好本市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推选工作。承办国家语委等在上海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工作现场会。
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6.提高学校和实训中心建设水平。进一步统筹、整合中专、职校和技校教育资源,按照“百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标准建设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推进第一、二批已立项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项目建设并组织评估验收的同时,开展第三批开放实训中心的评审和建设工作;研究并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规划布局的实施意见》以及开放实训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装备管理工作规范。推进本市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根据《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现代护理和交通物流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27.深化职业教育内涵改革。完成第二批30个专业教学标准和20门网络课程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42所课改特色实验学校的创建工作,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改特色实验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并启动申报和评审工作。完成24项课改研究课题的结题论证工作,汇总出版《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课题研究成果集》。组织开展第五届“让教法更贴近学生”本市中职校教师教学法评比活动。探索教学模式的改革,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半工半读的试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沟通,努力使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与职业培训的比例达到1:1:2。完成教育部下达的东西部对口合作招收中职校学生的工作。组织实施骨干教师的国家级培训和市级培训工作以及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的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