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扬州市外经贸“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外经贸“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扬州市外经贸“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富民强市的关键时期,是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市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大发展的黄金时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把握时代特征,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加快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切实转变开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外经贸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十五”期间外经贸发展基本状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对外经贸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完成了各年度的主要预定目标,运行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大踏步前进,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高速发展。2005年我市注册外资实际到帐12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13.6倍;自营进出口29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158%,其中自营出口19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222%;实现外经营业额10400万美元,比2000年增长104%。“十五”期间,我市累计完成注册外资实际到帐26亿美元,自营进出口72亿美元,实现外经营业额3.82亿美元,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261%、270%和148%。
“十五”计划期间,我市对外经贸主体不断壮大,共新批自营生产企业350多家,三资企业977家,全市目前有近千家企业获得了直接进军国际市场的经营权,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水平与质量有大大的提高。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势头强劲,“十五”期间先后有6家企业获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外经营业额以15%的年增长率递增。
“十五”期间我市外向型经济在实现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若干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产品结构调整不快,出口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不强。利用外资发展规模偏小,与先进地区仍有一定的差距。出口骨干企业与利用外资大项目仍偏少。利用多种贸易方式、招商方式推动各类企业扩大出口和招商引资的工作仍需加强。开发区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示范窗口和龙头带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充分发挥。外经贸企业的改革要进一步加快进展。对外工程承包份额有待进一步扩大,境外加工贸易尚无明显突破。
二、“十一五”面临的国内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