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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4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7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一日

2007年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2007年5月15日)

  为做好2007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和2007年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2006年我省地质灾害情况
  2006年全省共计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04起,9个市、州、地均有发生。规模主要以小型为主,共242起(占79.6%),其次为中型57起(18.8%)、大型4起(1.3%)、特大型1起(0.3%)。其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157起(占51.6%),对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147起(占48.4%)。
  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157起地质灾害中,滑坡105起(占66.9%),崩塌32起(占20.4%),泥石流5起(占3.2%),地面塌陷(沉降)11起(占7%),地裂缝4起(占2.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04.52万元。
  2006年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共计12起,比2005年增加1起,造成29人死亡(含失踪4人),14人受伤,人员伤亡比2005年增加18人(72%),其中死亡(含失踪)人数较上年增加了16人(123%)。全省除贵阳市未造成人员伤亡外,其余8个市、州、地涉及9个县、市均有不同程度伤亡。在发生灾情的157起地质灾害中,绝大多数是因自然因素引起,达130起,占82.8%;人为造成的占17.2%。
  二、2007年全省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据贵州省气象台预测:2006年12月-2007年8月,全省总降雨量西部偏少,东部偏多。降雨的时空分布不均匀,5月下半月、6月下旬-7月上半月降雨较为集中,多为大到暴雨,局部地区有洪涝。受地质环境条件的制约和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我省地质灾害多发于江河深切的斜坡地带和工程活动强烈的区域,以土层滑坡和陡立的岩石崩塌为主,其次为泥石流、地裂、地面塌陷等。综合分析后,贵州省2007年地质灾害预测为: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地质灾害主要灾种以滑坡为主,引发的因素以降雨为主,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间段在4-9月,其中6-7月为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峰时段。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比例可能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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