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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和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杨学山同志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上的辅导报告
(2007年5月17日)

同志们: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今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5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颁布。在审议这部《条例》时,温家宝总理指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21日,何勇同志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受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托,我就《条例》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在这里作简要介绍。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推行政务公开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举措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及时予以答复。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一规定,为实现宪法确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贯彻实施《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利于夯实执政基础,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执政理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条例》从法律高度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义务,明确了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执政理念转变又一次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扩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对政府的施政方式提出新的要求。转变执政理念,实行阳光行政,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行政机关办事制度与办事程序公开,把政府制作和获取的信息公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
  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了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行使权力树立了自律的镜子,信息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党的十六大从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高度,要求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2005年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政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畅通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及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直接监督,能够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条例》的研究和制定过程
  2003年起,国务院一直把《条例》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直到今年最终颁布。2004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宣布“为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和监督,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人代会一结束,国务院便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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