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黔府发[2007]2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五”以来,全省广大信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信访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贵阳市信访局等17个单位“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涛等30名同志“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精神,大力弘扬“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17个)
贵阳市信访局
遵义市信访局
水城县信访局
平坝县信访局
黔南州信访局
凯里市信访局
册亨县者楼镇政府
毕节地区信访局
玉屏侗族自治县信访局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人事厅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总工会
省信访局
省政府应急办
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二、先进工作者(30人)
周 涛 贵阳市南明区信访局局长
余建华 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