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7]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6号)的精神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