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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城市建设档案普查工作的通知


     崔 维 高新园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全市普查工作。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城建档案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及步骤

  1、市城建档案普查办公室4月上旬向全市下发通告,要求相关单位对已竣工建设项目的城建档案情况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市城建档案普查办公室登记。逾期不报的单位,将按城建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2004年5月1日起,以区为单位,陆续召开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城建档案区域普查动员大会,向各街道下发《大连市城建档案普查表》(详见附件),解释普查表内容,讲解城建档案区域普查的方法。各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城建档案普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计划,认真调查所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城建档案情况,如实填写《大连市城建档案普查表》,做到建设项目和普查表一一对应。各街道和有关单位每周向市城建档案普查办公室上报数据一次,截止到2004年7月31日,各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完成本辖区的城建档案区域普查工作。

  开展城建档案区域普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全面的城建档案信息,实现大连市已竣工建设项目档案信息的共享。各单位要克服困难,服从大局,积极配合,主动准确提供相关城建档案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对不积极配合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以保证城建档案区域普查工作的如期完成。

  市城建档案普查办公室要对各街道及相关单位的普查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并对各区、街道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整个普查工作结束后,市城建档案普查办公室将对各区、各街道的普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向街道提供各自辖区内的城建档案信息数据。

  普查办公室电话:83613951、83636117、83630946。

  联系人:高雅、丁力、王兴海

  附:大连市城建档案普查表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附:
  大连市城建档案普查表

  (     )区(     )街道(     )社区   普查房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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