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实验中学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5]78号)
塔城、阿勒泰地区行署,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快自治州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学和民汉合校步伐,州人民政府决定,将伊犁州直属第十八中学和伊犁州直属第二中学合并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实验中学”,同时撤消伊犁州直属第十八中学和伊犁州直属第二中学。请州教育、计划、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尽快做好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实验中学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