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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4.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机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技能开发等公益性职能,继续扶持重点农机管理推广机构建设,创办发展各类农机服务公司(组织),引导农民通过机具、技术、劳动等要素的合作,建设农机专业协会、合作社、股份制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农机服务的市场主体,鼓励、扶持、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到2010年,全市农机作业年收入达到12亿元,扶持发展10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100个农机大户。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对从事农机作业及相关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提高农机跨区作业助农增收的作用。以组织农机跨区作业为重点,拓宽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实施品牌服务战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促进机手增加收入。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依托农机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保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促进城市化进程。

  6.提高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素质。有计划地组织在职干部的继续教育和素质培训。坚持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面向社会,为农村培养一批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促进劳动力输出转移。认真抓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工程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农机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素质。

  7.提高农业机械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水平。健全农机质量投诉和质量调查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机市场监管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制定农机维修岗位规范,实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农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农机、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经常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农机牌证管理率,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到2010年,全市建设1个“平安农机”示范辖市(区),13个“平安农机”示范镇,43个“平安农机”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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